(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的条件:
1、本次招聘对象不含2010届毕业生。
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凡在我校签定了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且表现优秀者,对毕业院校的要求可适当放宽;应聘电梯专业教师的,要求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应聘电梯专业实训指导教师的,要求是大专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应聘电梯专业教师和电梯专业实训指导教师的除外),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在职及社会人员需具有教师资格证(凡通过办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考试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接受其报名申请;2009届毕业生须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在30岁以下(应聘电梯实训指导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具有与岗位相符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具有与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应聘的,须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公招的时间
2009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在我校2号楼首层大堂接受报名,应聘者持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已婚者附计生证明和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简历、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填表验证,符合报名条件者于11月14日上午参加笔试;业务能力考核和面试在11月下旬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招程序
1、考试、考核
(1)笔试的内容、方式及范围:以中国人事出版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试指南综合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试指南职业能力测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试指南模拟试卷》(09年4月第一版)为教材,采取闭卷形式考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合格者成绩高低按公招专业岗位1:4确定进入业务能力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页上公布、通知到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业务考核。
(2)业务考核的内容、方式及范围:根据岗位需要,应聘教师岗位的考核相应的计算机操作、教学试讲等内容;应聘实训教师岗位的考核相应的计算机操作、实训环节操作等内容;应聘行政管理岗位的考核相应的计算机操作、业务能力测试等内容。此环节均采取实操方式考核。
业务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计算机技能考核成绩按电梯实训教师岗位占20%、教师岗位占30%、行政岗位占40%计入业务能力考核总成绩。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及格分为60分,依成绩高低按公招专业岗位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页上公布、通知到本人。不及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业务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
(3)面试考察的内容、方式及范围:根据岗位需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仪容仪表,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采取交谈、口试等方式考核。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及格分为60分,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公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与学校各负责一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自负。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可按同一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3、将经公示无异议人选上报局组织人事处审查。
4、对通过上级人事部门审查的拟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四、公招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处分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公招每个环节的安排和具体通知将在学校网站公布(Http://www.gztdfc.net)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2号
联系人:刘老师、向老师
电话:84095078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